1952年至1959年军区第一副司令员、中将军衔,同地方人平易近代表签定了关于和平解放法子的和谈。自治区常委会从任,1959年至1964年全国政协副,自治区常委会从任,军区副司令员。1987年至1993年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、全国平易近族委员会从任委员,自治区筹委会副从任兼秘书长,1993年至现正在全国政协副。1983年至1987年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、全国平易近族委员会从任委员,自治区人平易近委员会、革委会副从任,第三届、四届、五届、六届、七届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,军区副司令员。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三届、八届、九届全国政协副。自治区常委会从任。
1951年任处所赴构和的首席代表,第一届、二届、三届、五届、六届、七届全国代表,1979年至1981年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、全国平易近族委员会从任委员,自治区筹委会筹备处处长、秘书长、副从任,1936年至1959年处所昌都粮官、平易近事、孜本(审计官)、昌都总管、噶伦,军区副司令员。国防委员会委员。军区副司令员?